各学院(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美育实践活动认定结果的公示》通知的相关要求,现补充认定“我和祖国共成长·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教职工歌咏比赛”活动美育实践活动,参与本次活动的本科生可获得1个美育实践活动学分。
请活动主办单位于3月8日之前提交该歌咏比赛活动参与人员名单电子档和扫描件用以认定美育学分,务必提供准确的姓名与学号。联系邮箱cugyszx003@163.com,文件以“美育实践学分—单位”命名。
特此公示,公示期从3月6日-3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艺术教育中心。
联系人:刘明辉 赵楚乔
联系电话:027-67883612 15713901988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