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
为规范团属网络新媒体阵地建设,进一步服务团属网络新媒体发展,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团属网络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工作要求,校团委宣传部决定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团属网络新媒体平台审批备案与年度审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备案与年审范围
学校团委、二级团组织及其指导下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所建立、联系、运营或管理的网站、WAP手机版、微博、微信公众号、QQ、今日头条、小程序、B站、抖音、斗鱼等新媒体平台,以及其他数字出版物、数字广播、数字电影、网络视频、数字电视、社交网络、触摸媒体等新型传播媒介。
二、 备案与年审流程
(一)各二级团组织、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负责人需登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企业微信,在“网上共青团”系统进行团属网络新媒体平台备案信息与年审材料填报,各二级团组织、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通过“网上共青团”审批助手进行初审。
(二)各二级团组织、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审核后,校团委宣传部在“网上共青团”系统中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形成全校团属网络新媒体平台备案情况与年度审查情况文件,并给予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最终确定全校团属网络新媒体平台备案与年度审查结果。
三、 备案与年审时间
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6日。
四、 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团组织、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在注册新媒体相关服务的网站平台时,均须使用真实组织信息。
(二)团属网络新媒体平台应有明确定位和服务对象,注重个性化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坚持质量优先,鼓励各级团学组织集中力量做强一个主账号。
(三)团属网络新媒体平台应于每学期初向校团委宣传部备案,统一备案工作结束后,如出现新媒体平台账号名、实际运营人、新媒体工作主管负责人等信息及维护方式变更情况,应在7天内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校团委宣传部备案。
(四)团属网络新媒体平台要维持日常活跃,严禁出现连续1个月以上不更新内容的“僵尸账号”。要加强对留言、评论的管理,增强互动、注重引导、合理管控。
(五)在年度审查时间段内,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团属网络新媒体平台将不予通过:
1.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和网络舆情事件且整改不力的;
2.未经事先报备和授权,擅自发布涉及学校的重大工作、突发事件和社会敏感问题相关内容,并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未制订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管理不到位,工作中多次出现问题的;
4.发生知识产权侵权、抄袭、盗用等行为引发法律纠纷的;
5.微信服务号年发布次数低于25次,微信订阅号年发布次数低于30次;微博年发布篇数低于50篇的(注:对注册运行未满一年的新媒体账号,此项指标不考核)。
联 系 人:陈文婷、李彦瑾
联系电话:67883433、15673778886
联系邮箱:cugdsjcm@163.com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宣传部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