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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推报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

发布人:吴迪发表时间:2021-07-30点击: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在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团省委、省学联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8-9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 奋勇争先

三、组织单位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四、奖励设置

活动中校团委拟评选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3名、“大学生自强之星”10名。在校级遴选的基础上,团省委拟评选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110名。在省级遴选的基础上,团省委、省学联将择优推荐74人参加全国评选(团中央、全国学联拟从我省遴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74名,其中含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推荐名额1名)。

此次活动将为所有获评者发放荣誉证书,其中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的,每人将同步获得10000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每人将同步获得2000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仅获评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的人员不发放奖学金。

五、报名条件

1. 截至2021年暑假前,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我校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7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六、活动安排

即日起至96日,各二级团组织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本次推报工作。通过开展本单位“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按7个类别分类推报,遴选出至少2人作为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于96日前将《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1,无需学院盖章)、《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须学院盖章)的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及每名推荐对象的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登记照(以学院或培养单位+姓名+事迹类别命名)报送至活动邮箱(cugdsjcm@163.com)。纸质版请于96日前上交至校团委宣传部(大活301)。

七、有关要求

1.规范遴选程序。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标准,注重深入与一线团支部,认真履行班级(团支部)、院(培养单位)逐级推报的程序要求,深入挖掘发现新典型,真正做到全面发动、广泛覆盖。校团委将同步调研各校活动组织发动情况,对组织程序不规范、学生知晓度过低的单位,取消其推荐人选参评资格。

2.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营造良好宣传氛围。要在宣传本单位自强之星典型的基础上,积极转载学校 “自强之星”的先进事迹。活动中,中国青年报全媒体平台将开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视频新闻评选活动(详见附件3),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发动人员积极参与。

3.强化跟踪培养。对本单位推荐上报及获评的“自强之星”人员,各单位要做好跟踪培养。要将此次活动融入到学院典型选树及育人工作的大局中,要注重持续用力,通过已培育和已发现的自强之星等先进典型来影响、带动更多的在校学生。


人:吴  

联系电话:67883514 67883433

电子邮箱:cugdsjc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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