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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改革公示

发布人:王向东发表时间:2020-11-10点击: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示如下,接收广大师生监督。具体包括:

一、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项目

验收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R达标

□未达标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达标

□未达标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达标

□未达标

实有 35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R达标

□未达标

实有 5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R达标

□未达标

实有 6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达标

□未达标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达标

□未达标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达标

□未达标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达标

□未达标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达标

□未达标


9. 2019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达标

□未达标

召开日期为:

20201122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达标

□未达标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R达标

□未达标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达标

□未达标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达标

□未达标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达标

□未达标


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达标

□未达标



 

组织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会

项目

验收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R达标

□未达标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达标

□未达标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达标

□未达标

实有 35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R达标

□未达标

实有 5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R达标

□未达标

实有 6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达标

□未达标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达标

□未达标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达标

□未达标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达标

□未达标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达标

□未达标


9. 2019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达标

□未达标

召开日期为:

20201122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达标

□未达标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R达标

□未达标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达标

□未达标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达标

□未达标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达标

□未达标


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达标

□未达标




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章程(修订稿)

(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英文译名为StudentsUnion of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英文简称CUGSU)(以下简称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带领全校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刻苦实践,引导同学努力成为“品德高尚、基础厚实、专业精深、知行合一”的新一代地大人;

(二)充分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在维护学校和全体学生整体利益的同时,依法依章程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权益,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三)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台湾省和港澳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

(四)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六)指导学院学生会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完善工作制度, 促进学院学生会之间的交流合作;

加强与校内外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八)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四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学生会会员

第六条 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均为学生会会员(以下简称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合法权益,要求学生会向学校反映意见和提出建议。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

(四)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

第九条 会员因毕业或不符合本章程第六条规定者,其会员资格自动取消。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 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章程》、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及学生会组织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学代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常任代表会议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并经校党委、上级学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全体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校学代会进行学生委员会、常任代表和主席团选举,通过决议实行投票表决制,选举和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校级层面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各院系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第十二条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并监督章程实施;

(二)审议通过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学生委员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六)形成关于学校管理和发展事项的提案;

(七)讨论、决定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生委员会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学代会代表组成,每届任期1年,学生代表大会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学生委员会委员由于离任、毕业等原因不再担任学生委员会委员,则由所任职务的继任者接任学生委员会委员;由于违反国家、学校、学生会相关规定不能担任学生委员会委员,由该组织另推举人选进行差额选举增补进学生委员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代会召集,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 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代表全校同学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

(三)监督评议章程实施和学生会组织工作;

(四)选举产生常任代表;

(五)筹备和召开下一届学代会;

(六)选举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调整事项;

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指导学生会具体工作);

(八)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常任代表会议(以下简称常代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

(三)选举产生参加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常任代表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学生会下设:办公室、组织联络部、权益服务部、创新创业实践部、全媒体中心、未来城综合事务部等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学生会主席团经常任代表会议表决,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七条 学生会的组织架构一般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校级学生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至3人。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十八条 成立学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发挥在学习帮扶、生活服务、学生权益维护方面的作用,专门工作委员会接受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委员会监督,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设置。详情规定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九条 各学院学生会在各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学院团委和校学生会的指导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 切实建立“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明确校级组织对院级组织、院级组织对班委会的指导职责,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校级学生会组织对院系学生会组织的指导、联系和帮助。

第二十一条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由学院学生会报经学院党委、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学院学生会章程;

(二)审议通过学院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学院学生委员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院学生委员会;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并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外,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下设部门结合学院实际,参照校学生会机构设置。

第五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二十三条 各级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应当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二十四条 各级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做到:

(一)坚持党的领导,爱国爱校,思想积极,要求进步;

(二)服从组织安排,工作积极主动,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能够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秀;

密切联系同学,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五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委同意,由校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团委推荐,经校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委同意,由学院党委确定。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第二十六条 各级学生会组织应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关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成长,对优秀的学生会工作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学生会工作人员予以劝退、免职和罢免,定期向党组织汇报。

第二十七条 各级学生会工作人员如要求辞职,须提出正式申请,经所属学生会批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负责解释。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会章程(修订稿)

(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会英文译名为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Graduate Student Union英文简称CUGGSU)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带领全校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刻苦实践,引导同学努力成为“品德高尚、基础厚实、专业精深、知行合一”的新一代地大人;

(二)充分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在维护学校和全体学生整体利益的同时,依法依章程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权益,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三)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台湾省和港澳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

(四)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五)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六)指导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完善工作制度,促进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之间的交流合作;

加强与校内外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八)坚持从严治会,规范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四条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会

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生、博士生(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均为研究生会会员(以下简称会员)。

会员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合法权益,要求研究生会向学校反映意见和提出建议。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遵守研究生会章程,执行研究生会决议;

(三)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

(四)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研究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

会员因毕业或不符合本章程第六条规定者,其会员资格自动取消。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 研究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上级学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章程》、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及研究生会组织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学代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常任代表会议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并经校党委、上级学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全体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校学代会进行学生委员会、常任代表和主席团选举,通过决议实行投票表决制,选举和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校级层面研究生代表团会议每年召开1;培养单位层面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

第十二条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代表团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 制定或修改本会章程并监督章程实施;

  2. 审议通过上一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三)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研究生代表团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代会的全体研究生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和主要学生社团,代表要体现广泛性,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各院系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第十四条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研究生会下设:办公室、创新创业实践部就业服务部、新媒体中心、成长服务部、未来城综合事务部等职能部门,其中未来城综合事务部工作职能为统筹处理研究生会在未来城校区的各项事务,配合南望山校区各项活动的具体组织与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研究生会主席团经常任代表会议表决,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 研究生会的组织架构一般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研究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研究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校级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至3人。研究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除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负责人外,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基层组织

    第十六条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在各培养单位所在党委的领导下,在同级团委和校研究生会的指导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 切实建立“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明确校级研究生会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对班委会的指导职责,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校级研究生会对培养单位研究生会的指导、联系和帮助。

    第十八条 培养单位研究生会要认真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团会议的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第十九条 培养单位研究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报经各培养单位所在党委、校研究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制定或修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章程并监督章程实施;

    (二)审议通过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培养单位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集体负责研究生会重大事项,并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工作人员总数为20至30人,除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外,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下设部门结合各培养单位实际,参照校研究生会机构设置。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各级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当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应当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最近1学期或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均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二十二条 各级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必须做到:

    (一)坚持党的领导,爱国爱校,思想积极,要求进步;

    (二)服从组织安排,工作积极主动,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能够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秀;

    (四)密切联系同学,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三条 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培养单位所在团委推荐,经培养单位所在党委同意,由校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研究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培养单位所在团委推荐,经校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工作人员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培养单位所在团委同意,由培养单位所在党委确定

    第二十四条 各级研究生会组织应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关心研究生会骨干的成长,对优秀的研究生会骨干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研究生会骨干予以劝退、免职和罢免,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校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第二十五条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挂钩。将作风建设列入研究生会工作人员选拔、考核、使用等相关工作的评价体系。

    第二十六条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如要求辞职,须提出正式申请,经所属研究生会批准。

    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会负责解释。

 

三、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架构图

学生会机构图

研究生会机构图

四、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校学生会成员名单表(2020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院系、班级

学生工作经历

1

孔昕瑜

共青团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级本科生

30%

马克思主义学院文体部

2

罗敬文

共青团员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7级本科生

30%

艺术与传媒学院文艺部

3

刘金辉

共青团员

工程学院

2017级本科生

30%

工程学院学生会基建部

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

4

史秋云

中共党员

环境学院

2017级本科生

30%

环境学院党徽照我行工作中心宣传实践组组长

5

李雨静

共青团员

珠宝学院

2017级本科生

30%

6

李佩纹

共青团员

经理管理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7

于瑞满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8

李鑫

共青团员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9

黄成祁

共青团员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组织部

10

谭治宇

共青团员

工程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11

赵倪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12

杨一鸣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体育学院组织部

13

杨姣姣

共青团员

公共管理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广播台公策部

14

董雅妮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15

刘益诚

共青团员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16

谢静怡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经济管理学院办公室

17

董乐

共青团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马克思主义学院全媒体中心

18

杨熙

共青团员

工程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19

余迟

共青团员

地球科学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20

赵婉冬

共青团员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地空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21

代德鸿

共青团员

数学与物理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22

张鹏

共青团员

自动化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23

马益嘉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经管学院办公室

24

张懿婕仪

共青团员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25

刘志杰

共青团员

自动化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自动化学院基建部、权益服务部 自动化学院团委

26

李博文

共青团员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27

王婧娴

预备党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经管学院团委

28

林逸鸣

共青团员

地空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29

徐欢

共青团员

地空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地空学院基建部

30

张晨阳

共青团员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艺媒学院党建办

31

孔子涵

共青团员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艺术与传媒学院学术部

32

焦弘睿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33

潘可悦

共青团员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34

张小溪

共青团员

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建办

35

李铭宇

预备党员

环境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环境学院文体部

36

梁楹

共青团员

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37

金垠希

共青团员

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创新创业中心

38

高杰

共青团员

计算机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39

陈凡圣

共青团员

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40

陈析

共青团员

环境学院

2018级本科生

30%

环境学院素质拓展部

校研究生会成员名单表(2020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院系、班级

学生工作经历

1

雷敬

共青团员

公共管理学院

研究生二年级

8/29


2

王飞

中共党员

资源学院

研究生三年级

10/58

资源学院研究生会副主席

3

王歌

共青团员

公共管理学院

研究生二年级

2/29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骨干成员

4

叶天伊

中共党员

经济管理学院

研究生二年级

1/15

经济管理学院党支部宣传委员

5

张天铃

中共党员

经济管理学院

研究生二年级

10/30

经济管理学院党支部组织委员

6

刘丹

中共党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7

宋子颖

共青团员

公共管理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8

毛艺灿

共青团员

海洋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9

周思含

共青团员

公共管理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10

骆帅

共青团员

地球科学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11

刘新雨

共青团员

艺术与传媒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12

熊伟

中共党员

高等教育研究所

研究生一年级



13

刘梦婷

共青团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14

蔡李欣

中共党员

外国语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15

吴凡

中共党员

地质调查研究院

研究生一年级



16

钟沁玥

共青团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17

游心怡

共青团员

珠宝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18

马鸿发

共青团员

三峡中心

研究生一年级



19

陈张寅

共青团员

机电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20

何裕锦

预备党员

外国语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21

许彦妤

中共党员

艺术与传媒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22

邵杰

共青团员

高等教育研究所

研究生一年级



23

张全

共青团员

公共管理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24

汪钰婷

共青团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25

周未平

中共党员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26

简义龙

共青团员

公共管理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27

李思蓓

共青团员

艺术与传媒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28

李虎

中共党员

地球科学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29

刘美君

中共党员

艺术与传媒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30

杨苹

中共党员

高等教育研究所

研究生一年级



31

张贺

共青团员

公共管理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32

宁新宇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33

王雅晨

共青团员

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34

邓湘文

共青团员

材料与化学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35

杨刚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研究生二年级

3/24


36

李文卓

中共党员

经济管理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37

田瑞

共青团员

GIS工程中心

研究生一年级



38

汤晨鸣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39

王婷婷

共青团员

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40

郭琰琪

中共党员

经济管理学院

研究生一年级




五、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2021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遴选原则

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录取、民主集中

二、遴选范围

2018 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遴选岗位

主席团成员 5

四、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无任何违法违纪处罚记录,要求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包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2.学习成绩优秀。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分绩点或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 30%,且无不及格课程情况。

3.热心学生工作。具有一年以上学院党团组织、校学生会、学院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校团委直属部门、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等学生组织副部长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热情。

五、遴选程序

1.报名阶段:2020 10 6 日——10 15 日凡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报名,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1 届学生会主席团遴选报名表》(见附件),纸质报名表于10 15 17:30 之前提交至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办公室(南望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103 室;未来城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106 室),电子版报名表在 10 15 17:30 之前发送至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办公室邮箱:cugsu01@126.com。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2021 届主席团换届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查。

2.笔试面试阶段:2020 10 19 日——10 25

理论制度学习:2020 10 19 日——10 23

笔 试:2020 10 24

压力面试:2020 10 25

无领导小组讨论:2020 10 25

以上环节将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2021 届主席团换届工作小组进行组织,遴选进入公开答辩环节的候选人,各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实践锻炼:2020 10 19 日至公开答辩前分为实践锻炼以及校园展示两部分,将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2021 届主席团换届工作小组组织开展。

4.预答辩阶段:2020 10 26 日至公开答辩前候选人进行模拟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公开答辩:2020 11 月中旬,地点:弘毅堂候选人通过公开答辩、现场答问等形式,由第二十届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进行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

团。

6.考察公示:2020 11 月中下旬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过后,新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单报学校党委审定并发文任命。

六、候选人产生程序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院(系)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2021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遴选原则

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录取、民主集中。

二、遴选范围

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遴选条件

1.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会章程,无任何违法违纪处罚记录;

3.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的骨干,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有较突出业绩者优先考虑;

4.学习态度端正,学有余力,学业优良,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推荐、竞选流程及相关事项

此次换届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被推荐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系)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924-104日):组织推荐阶段,申请者经导师同意后报送学院(培养单位)团委推荐并报党委同意后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1届研究生会主席团遴选报名表》(附件2);

第二阶段(104-106日):资格审查及面试阶段,校研究生会指导老师与2020届主席团共同审核被推荐人评选资格并进行面试;

第三阶段(106-116日):试用阶段,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阶段;

第四阶段(11月中旬):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候选人集中答辩,经指导老师及学代会代表差额选举并表决通过后正式录用,并向校党委及校团委报备。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1 届学生会主席团预选候选人为 8 名,经自主申报、学院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践锻炼等环节考核,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进行公开答辩,提交大会预选,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预选结果,确定主席团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二十届学生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正式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名单以答辩序号为序排列。

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1届研究生会主席团预选候选人为6名,经自主申报、学院推荐、资格审查、面试、实践锻炼等环节考核,于第二十次学代会研究生代表团会议进行公开答辩,提交大会预选,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预选结果,确定主席团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二十届学生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正式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名单以答辩序号为序排列。

三、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请假的,可以委托他人投票。

四、每次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预选时,从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参加选举代表半数的被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数。如遇最后两人或两人以上票数相等的超过应选数,或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参加选举代表半数的被选举人不足应选数,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继续选举并确定应选名额。

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得票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参加选举代表的半数为当选。

六、选举人对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举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表示不赞成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表示赞成的在投票栏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划“△”。预选时,必须对规定差额数量的候选人表示不赞成或弃权,如另选他人,再对相应数量的候选人表示不赞成,即表示赞成的,必须等于或少于应选数,否则,该选票为废票。正式选举时,如另选他人,应对相应数量的候选人表示不赞成,即表示赞成的,必须等于或少于应选数,否则,该选票为废票。

七、正式选举结束,报告全部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数。当选的主席团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当选的候补主席团成员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如得票数相同,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八、大会选举总监票人 1 名。设监票人 8 名,第二次全体会议设4名,研究生代表团会议设4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推荐,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预选时的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经大会主席团通过;正式选举时的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为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主席团指定,设计票人8名,第二次全体会议设4名,研究生代表团会议设4名,在总监票人、监票人领导下工作。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 277 名。其中,男代表 147 名,占 53.07%; 女代表 130 名,占 46.93%;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62 名,占 22.38%; 研究生代表 89 名,占 32.13%;少数民族代表 38 名,占 13.72%。选出的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他们中既有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学生干部,也有学生中的模范人物,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广大同学的心声。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第十九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修改和审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章程》、《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会章程》;

3.选举产生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第二十届学生委员会;

4.选举产生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1届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


宣传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1kxJcum37uRD-WSx4FsVAw

现场照片:


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大会规模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为27630人。本次大会拟定学生代表人数277人,占全日制在校学生比例为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学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系)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超过166人,超过学生代表比例为60%

(二)资格条件

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三)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代表名额分配原则: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根据各基层单位在校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名额分配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及共青团员应不少于总人数的70%,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应不少于总人数的20%,少数民族代表应不少于总人数的5%,女代表不少于25%。各院(系)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学生代表的产生程序: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以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为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组织学生进行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代表名额的20%,在同级党组织审查通过后,提交本选举单位的学生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名单,产生参加第二十次学代会的正式代表。


八、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作为全校同学的核心学生组织,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骨干的素质,严肃组织纪律性,充分调动学生骨干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学生会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建立科学规范的学生骨干考核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用人机制,现依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考核评定学生骨干,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成效原则;

(五)民主、公开原则;

(六)奖惩结合原则。

第三条 考核对象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各部门在职学生骨干。

第四条 考核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团牵头,办公室负责,组成干部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第五条 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末,并公布考核情况。(备注:每个月进行一次汇总。)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 学生会骨干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项总分为 100 分,其中基本分70 分,奖罚分 30 分。

第七条 学生会骨干考核由六部分组成:“个人素养考核”、“会议、执勤(班)考核”、“工作态度考核”、“大型活动情况考核”、“日常工作考核”。

(一)个人素养考核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准确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者加 2 分;

2.能维护祖国的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者加 2 分;

3.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者加 2 分;

4.能与广大同学平等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广大同学,与广大同学形成良好关系者加 2 分;

5.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者加 2 分;

6.参加省级、国家级活动(比赛)获奖者根据获奖等级加 2-5 分;

7.受到院级通报批评或处分减 3 分,校级通报批评或处分每次减 8 分,视情节严重直至开除。

8.在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注意形象、衣着得体的加一分。

(二)会议、执勤(班)考核

1.参加会议、执勤(班):

1)无故缺席 -5 分每次;

2)迟到 -2 分每次;

3)请假(三次以内不扣分)-0.5 分每次;

4)无故早退 -1 分每次。

2.会议效果:

1)认真参加团学联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加 5 分。

2)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每次减 2 分,未组织落实的每次减 4 分。

(三)工作态度考核

1.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显著、突出者,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不良记录者,加 2 分;

2.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使工作能圆满成功,加 2 分;

3.能经常与学生会指导老师及学生会主席团交流思想,加 2 分;

4.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每次加 3 分;

5.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减 5 分;

6.对所安排的日常具体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导致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酌情扣 3-5 分;

7.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态度工作,长期不工作者酌情扣 3-5 分。

(四)大型活动情况考核

1.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 5 分,迟到或早退者酌情扣 1-3 分;

2.会场布置没有秩序或会场较乱者酌情扣 2-5 分,质量不合格者酌情扣 1-5分;

3.活动中产生重大问题或事故者酌情扣 3-8 分;

4.活动计划科学,安排周密,方法妥当,有创新性,取得良好效果酌情加 2-3分;

5.活动中积极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工作,促进活动进行每次加 2 分;

6.以下 3 条酌情加 1-3 分或扣 1-3 分:

1)活动参与者范围及活动规模;

2)活动宣传方式及宣传力度;

3)活动的组织质量及影响。

(五)日常工作考核

1.本部门日常工作出色加 2-4 分,本部门工作无起色或存在较大问题减 2-4分;

2.按时完成主席团布置得任务并及时反馈加 2 分;

3.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 3 分;

4.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本部会议记录未及时上交办公室或敷衍了事每次扣 2 分 ,会议记录缺一次扣 2 分,学期按时上交以上文件加 3 分;

5.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次扣 2 分;

6.在人员任用、考核、评奖等方面程序不规范,未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每次酌情扣 1-2 分;

7.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会议发言时语言大方得体,活动前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加 2 分。

第三章 考核方法

第八条 学生会每学期期末考核一次,测评采用下列方式:

(一)个人自评

每个干部依照考核制度,结合自己近期的实际工作,对自己进行自评。

(二)内部互评

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学期的实际工作,学生会干部互相评议。

(三)负责人上评:

由主席团对各部门学生干部进行评价,主席团成员由分管老师负责评价。

第九条 学生会办公室将各部门评比的结果进行汇总,报主管老师进行统计、 整理、得出考核结果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第十条 奖惩认定:

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0 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60 分以上的为合格,40 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 分将免去其职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公开后如有质疑,可以向主席团反映。

第十二条 本制度实施期间,主席团、办公室、有最终解释权、修订权。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会

   优秀部门和优秀工作者评选方案

为树立榜样,鼓励先进,规范和指导年度优秀部门和优秀工作者评选工作,激励广大研会成员在工作中勤奋实干、务实进取、创新突破,促进研会整体服务水平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原则

1、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控制数量,注重质量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

优秀部门评选对象为研会下属所有部门;优秀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全体研会工作成员,主席团、各部门部长不参与评选。

三、评选条件

1、优秀部门评选基本条件

1)部门成员精神风貌好,遵纪守法、尊师爱校、积极上进、乐于助人,形成思想进步、崇尚科学、团结友爱的良好风貌。

2)部门工作积极,务实高效,能按时圆满完成主席团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部门全员积极参加研会各项活动及会议,能够主动思考,举一反三,做到工作前准备充足,工作中友好细致,工作后积极总结;

3)部门团建工作优秀,管理民主,集体荣誉感强,能上下一心,团结互助,积极为研会发展进步建言献策,在研会内部起到示范作用。

4)部门成员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类素质拓展活动,呈现出良好的综合素质;部门内部积极组织参与各类交流活

动、文娱活动,具有良好的身心健康素质。

2、优秀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履行公民义务。尊师爱校,昂扬向上,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2)崇尚科学精神,热爱研会工作,工作业绩突出,按时圆满完成部门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对部门成员团结友爱,有奉献精神,能积极为部门建设建言献策,在部门内部能起到示范作用。

3)积极参加研会各项活动及会议,不迟到不早退,考勤记录优秀。

4)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各类文体活动,兴趣爱好广泛,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

四、评选名额

优秀部门: 2个;

优秀工作者:各部门1-3名。

五、评选组织

组织评选工作由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

1、优秀部门评选考核内容分为两部分:互评小组(由主席团成员和部长组成)针对各部门工作总结材料(纸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打分,本部分得分取每个人打分的平均分;主席团成员针对各部门现场答辩情况进行给分,本部分得分取每个人打分平均分。最后根据两部分得分按照65:35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然后依据成绩高低确定2个优秀部门。(具体考核条例见附件1

优秀工作者考核依据每学期一次的个人工作考核。个人工作考核分为面试、绩效打分、违纪扣分三部分组成。面试和绩效打分:主席考核副主席,主席团考核部长,分管主席和部长考核部员;违纪扣分由办公室依据会议到会情况等进行统一给分。最终结果取任期内两次考核的平均分,然后根据成绩高低确定部门得分最高的部员为优秀工作者。(具体考核条例见附件2

2、被评为“优秀部门”、“优秀工作者”的获奖部门及获奖者,授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会集体荣誉证书和个人荣誉证书。

六、评选时间

1.优秀部门考核:工作互评于6月中旬,答辩于6月下旬。

2.个人工作考核:第一次考核于11月底至12月初,第二次考核时间于5月底至6月初。


附件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会优秀部门评分表

内部考核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主席团打分

部长互评

优秀部门 考核

工作互评

65分)

工作总结及建议 45分)

对部门工作的思考总结,反映部门做了哪些工作、如何做的、为什么这么做等以及工作中的收获与体会;能够察觉部门工作、组织运营中可能存在的不足并积极建言献策(30分)



部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部门工作质量整体评价(15分)



团建工作建设 20分)

部门成员遵纪守法、尊师爱校、积极上进、乐于助人,形成思想进步、崇尚科学、团结友爱的良好风貌;部门团建工作优秀,管理民主,集体荣誉感强,能上下一心,团结互助,积极为研会发展进步建言献策,在研会内部起到示范作用



现场答辩   (35分)

答辩表现及答辩内容 35分)

反应准确,思路清晰,回答顺畅;

现场着装得体,语言简练;

陈述内容详实,有建设性等



——


总分



主席团签字



注:工作绩效(65分)为纸质版材料评分,由主席团及各部门部长共同评分,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分标准中内容;

现场答辩(35分)为部门现场答辩表现及内容等评分,由主席团评分,答辩内容不限,各部门可自由发挥。






附件2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会个人工作考核表

部门: 姓名:

内部考核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分值

主席团/部长打分

工作考核

会议及活动

考勤(30分)

活动考勤

20分)

请假五次以上取消评优资格(10分)

每请假一次扣2


迟到15分钟以上者按缺勤处理,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取消评优资格(10分)

迟到1次扣3分,无故缺勤一次扣5

会议考勤(10分)

请假三次以上取消评优资格(10分)

每请假一次扣2


迟到15分钟以上者按缺勤处理,无故缺席两次以上取消评优资格(10分)

迟到1次扣3分,无故缺勤一次扣5

工作表现  (70分)

工作态度(20分)

态度积极,任劳任怨,每次都能按时并且保证质量的完成任务。

20


总找借口推脱任务,且工作中粗心大意。

推脱任务每次扣10分,敷衍工作每次扣5分。

工作能力(20分)

能较好的组织协调各部门及同事之间的关系,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10


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对待工作有自己的认识及见解。

10


工作效绩(30分)

工作效率

10


工作成果

20


总分


面试考核

自述(50分)


提问(50分)


组织惩处 扣减

扣减分



最终成绩


注:自述环节(50分):合理表达所述内容;吐字清晰,表达流畅;措词恰当;动作行为大方;热爱研会

提问环节(50分):正确准确应答,应变能力强;回答流畅,语句通顺;条理清晰,突出重点,结构明确。



团委学生组织述职评议宣传报道:http://www.youth.cug.edu.cn/info/1123/3645.htm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研究生会)

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自评报告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研究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党的群团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持续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进程中,学校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项层设计,聚合校内合力,积极稳妥推进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统筹战略谋划,全面加强顶层设计。

学校党委已将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布局,将制定《关于加强学 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内容列入学校“2020年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项目清单”,把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开展工作情况纳入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的指标之一。校团委在校党委领导下,对照深化改革重点目标和任务,进行全面摸查后提出方案初稿,多次征求学生工作部门、学院党委、学院团委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党委6月份印发《关于加强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地大党发[2020]32)
   
二、建立健全党对学生会的领导机制。

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分管校领导、负责教学工作、研究生工作校领导牵头的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学生工作党委统筹负责,校团委具体指导,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建立起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制度、校会核心骨干列席会议制度,学校常委会、校务会研究涉及学生重要议题时,邀请学生会(研究生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在今年,校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已经作为学生代表参与到了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中去,并针对“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提出建设性意见。校学生会积极参与民主治理,开展“校领导接待日”特色活动,邀请校领导同学们进行面对面交流。
   
三、不断推进党的组织向学生会延伸。

作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有机组成,学校党委积极探索学生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能力的组织形式,持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做到哪里有学生党员哪里就有学生党组织。学校党委不断推进党的组织向学生会延伸,在地大党发〔202032号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中明确指出在学生会(研究生会)建立临时党支部,着重发挥在思想政治引领和成才服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与此同时,学生会(研究生会)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先经党支部研究提出意见,再进入学生会决策程序,进一步全面落实党的领导。
   
四、严格执行党组织对学生骨干考核。

严格学生骨干遴选,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委同意,由学生工作党委审核后,报学校党委确定.校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团委推荐,经学生工作党委审核确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委同意,由学院党委确定,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我校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代表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院层面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怕、学院团委、校学生会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考核不合格、有违纪行为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骨干,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主要负责人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吴迪


2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吴迪


3

分管研究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谭文伦


4

研究生会组织秘书长

谭文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