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省委、省学联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7月至8月
二、组织单位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三、报名条件
1.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重点关注家庭经济贫困大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有优秀事迹,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活动安排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本次推报工作。通过开展本单位“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遴选出至少2人作为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7月12日前将《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1)、《2019年“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及每名推荐对象的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登记照(以“学院+姓名”命名)报送至活动邮箱(cugdsjcm@163.com)。纸质版请于7月16日前上交至校团委宣传部(大活301)。
五、奖励设置
校团委拟评选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3名、“大学生自强之星”10名。在校级遴选的基础上,湖北省拟评选“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150名。在省级遴选的基础上,团省委、省学联将择优推荐86人参加全国评选(团中央、全国学联拟从我省遴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86名,其中含“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推荐名额1名)。其中获评“中国大学自强之星标兵”的每人将同步获得10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员,将同步获得2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仅获评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的人员不发放奖金。
六、有关要求
1.规范遴选程序。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标准,注重深入院系与一线团支部,认真履行班(团支部)、院系逐级推报的程序要求,深入挖掘发现新典型,真正做到全面发动、广泛覆盖。校团委将同步调研各单位活动组织发动情况,对组织程序不规范、学生知晓度过低的单位,取消其推荐人选参评资格。
2.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营造良好宣传氛围。要在宣传本单位自强之星典型的基础上,积极转载学校 “自强之星”的先进事迹。活动中,中国青年报全媒体平台将开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视频新闻评选活动(详见附件3),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发动人员积极参与。
3.强化跟踪培养。对本单位推荐上报及获评的“自强之星”人员,各单位要做好跟踪培养。要将此次活动融入到学院典型选树及育人工作的大局中,要注重持续用力,通过已培育和已发现的自强之星等先进典型来影响、带动更多的在校学生。
联 系 人:王向东
联系电话:027-67883433
电子邮箱:cugdsjcm@163.com
附件:1.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2.2019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视频新闻征集活动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