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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王向东发表时间:2020-04-02点击:

各学院团委,各参与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支部:

为激励全校广大青年团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研究基层团组织的创新型工作实践,不断保持和增强各基层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提升工作水平,挖掘和宣传基层团组织的先进典型,在全校营造浓厚爱国进步、追求卓越、青春向上的环境和氛围,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基层团支部中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0年3月-4月

二、评选对象

由各学院(新生工作组)团委从本单位推选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择优推荐1个团支部参加全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评选结果面向全校公示;未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团支部当选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占学院分配名额。

三、奖项设置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10个

四、评选标准

1.政治建设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组织支部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团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组织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活动。加强对支部成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积极开展学习之路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主题活动。

2.基层基础好。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入党推优、团费收缴等基础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等基本制度,用实用好《团支部工作手册》。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完成“智慧团建”录入工作。

3.工作效果好。支部学习科研氛围浓厚,无违纪作弊等学术不端行为现象。支部年度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研究生班级平均分不低于80分),不及格率(本年度有不及格课程学生人数占班级人数的比例,下同)低,CET4/TEM4、CET6/TEM8 通过率高;支部成员积极参加自主创新资助计划、数学建模竞赛等学术学科培优项目与竞赛,取得良好成绩。支部参加“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活动一场及以上巡讲,参与新青年课堂、“与信仰对话”报告会、弘毅堂集中收听收看活动一场及以上校级主题教育活动。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根据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支部成员中有较高认同度。

五、评选办法

校团委全面负责本次评优工作,通过自主申报、组织推荐、网上展示、材料评审、答辩评审等环节,根据综合排名终评出2019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由校团委与各学院团委组成的评审团集中评审材料,重点考察团支部思想政治引领、基层组织与基础团务、特色亮点工作方面的落实情况与工作实效,评分指标具体参详评选标准。考虑实际情况,采用4分钟录屏+2分钟线上提问答辩方式,评审团由老师与学生组成,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计算公式:材料评审(40%)+老师评审(50%)+学生评审(10%)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单位内遴选推荐与宣传工作,真正达到褒奖先进、示范带动的作用。

2、各推荐单位于4月20日前提交录屏视频、《“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见附件1)、《“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Word版、2000字以内支部事迹介绍(需包含智慧团建情况、青年大学习及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300字以内支部事迹简介(将作为网络宣传用)、获奖证书照片、3-5张支部活动照片;经由所在团组织负责人审核后统一发至指定邮箱,其中附件一、附件二签章PDF扫描版于返校后三周内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档一式两份,同时提供支部相应获奖证书复印件,在返校后三周内上交到大学生活动中心201。

联系人:谭文伦 严晓林 武睿哲

联系电话:18602766989 15587656516 15999005280

联系邮箱:cehua408@163.com

附件1:“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

附件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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