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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五月的鲜花”2015年五四评优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5-04-14点击: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委员会文件


中地大(汉)团字[2015]08

关于开展“五月的鲜花”2015年五四评优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课部)团委、研究生团工委、机关团工委、后勤团工委、附属学校团工委、各学生组织: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五四是青年的节日。为进一步开展好“我的中国梦”和“四进四信”主题教育活动,浓厚“青春中国梦,传递正能量”氛围,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校团委决定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五月的鲜花”2015年五四评优活动,评选和表彰一批组织建设好、战斗力强、学风优良的基层团组织和一批思想进步、工作积极、学习优秀、示范作用强的团员青年和共青团干部。为做好本次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及名额

(一)集体奖

1、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10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66个,含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3、标兵学生会(5个);

4、十大标兵社团(10个);

(二)个人奖

5、十大标兵学生,授予青年五四奖章(10名);

6、优秀共青团干部(≤500名);

7、优秀共青团员(≤500名);

8、百名好支书/好班长(≤100名);

9、大学生创新创业先锋(10名);

(三)专项奖

10、“创青春”专项奖,包括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老师、优秀团队、优秀工作者四个奖项;

11、“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专项奖,包括社会观察优秀组织奖(5个)、社会观察优秀巡讲人(10人)两个奖项;

12、大学生志愿服务专项奖,包括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团队(5个)、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个人(10人)两个奖项;

13、话剧《大地之光》西安巡演专项奖,包括青年五四奖章标兵集体(1个)、最佳表演奖(3人,授予“青年五四奖章”)、最佳风采奖(5人,授予“优秀共青团员”)、十佳演员(10人)、特别贡献奖(8人)五个奖项;

14、大学生艺术展演专项奖,包括大学生艺术展演优秀团队(1个)、大学生艺术展演优秀个人(10人)两个奖项。

二、评优程序和办法

(一)评优程序:校团委全面负责本次评优工作;各学院(课部)团委、各基层团工委、各学生组织负责本单位评优工作,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汇总、审核、公示并最终确定后,呈报学校党委发文。

(二)评选办法

1、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由各学院(课部)团委从本单位推选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推荐1个团支部,参加全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公开答辩,评选结果面向全校公示;未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团支部当选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占学院(课部)的分配名额。

2、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百名好支书/好班长评选,由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一),组织申报与初评,并将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汇总审核(评选条件见附件二)。

3、十大标兵学生评选,以各学院(课部)团委、校级学生组织为单位,自行组织评选,每单位择优推荐不多于1名综合表现优秀且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作为“十大标兵学生”候选人,校团委组织评审后确定,本次评选接受自主推荐(评选条件见附件二)。

4、标兵学生会、十大标兵社团评选分别由校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汇总。

5、“创青春”专项奖、大学生创新创业先锋评选由校团委科技实践部具体负责,话剧《大地之光》西安巡演专项奖、大学生艺术展演专项奖由大学生艺术教育基地具体负责,“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专项奖由校团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大学生志愿服务专项奖由校志愿者协会具体负责,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汇总。

三、表彰与奖励

1、召开全校表彰大会,以学校名义对获评集体与个人进行表彰。

2、获评集体颁发奖金和奖牌,获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或奖金,并填写登记表归入档案。

3、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奖励标准为500/团支部,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奖励标准为300/团支部,标兵学生会、十大标兵社团奖励标准为400/集体。

4、十大标兵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人,百名好支书/好班长奖励标准为200/人,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精神奖励为主。

5、“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优秀组织奖、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奖励标准为300/集体,“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优秀巡讲人、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个人奖励标准为200/人。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课部)团委、团工委和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

2、评选工作应广泛征求、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使评比结果体现广大学生的共同意愿,真正达到褒奖先进、激励后进的目的。

3、各学院(课部)团委、团工委和学生组织要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核定名额,保质保量做好评选各项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4、各学院(课部)团委、团工委和学生组织要加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事迹宣传力度,真正达到树立榜样、发挥示范的作用。

5、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院级评审、各学生组织评审时间为413-430日(上报截止时间为4301700),学校汇总审核时间为51-520日,表彰时间另行通知。请规范填写、按时提交各奖项申报表与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奖项申报表在校团委网站下载。申请个人奖项须提交纸质文档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集体奖项除提交纸质文档申请表外,附带事迹材料字数限定在1500-2000字以内,不提倡团支部花费高成本制作汇编材料。

联 系 人:姜明敏 杨国栋

联系电话:67883514 67883317

联系邮箱:416982807@qq.com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

2015413

附件一:2015年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2015年五四评优相关奖项评选标准

附件三:2015年五四评优汇总表(校团委网站下载)

附件四: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校团委网站下载)

附件五:十大标兵学生候选人登记表(校团委网站下载)

附件六: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校团委网站下载)

附件七: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校团委网站下载)

附件八:百名好支书/好班长申报表(校团委网站下载)


2015年五四评优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