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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校级寻访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5-11-03点击:

中地大(汉)团字[2015]20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校级寻访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课部)团委、研究生团工委:

为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要求,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校级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

承办单位: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宣传部

协办单位:各学院(课部)团委、研究生团工委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

三、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我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代言”

四、寻访对象及奖励

1.寻访“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强之星标兵”2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元自强奖学金;

2.寻访“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强之星”4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800元自强奖学金;

3.寻访“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6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元自强奖学金。

五、报名条件

1.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文化艺术、身残志坚及其他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六、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和自主报名阶段(10月上旬-11月15日)

1.各学院(课部)团委、研究生团工委根据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要求和安排,广泛宣传发动。基层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统一经由“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登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提交完成后即为网络报名成功。

3.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1月15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事迹简介(自己撰写,300字以内)和以建构清朗网络空间为主题的文明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中国地质大学共青团,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4.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网络文明宣言是****!请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点赞!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

5.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校团委指定邮箱cugdsjcm@163.com,作为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同时关注“地大团委第四纪”微信公众号,留意后续通知。

(二)校级寻访推介阶段(11月16日至12月5日)

校团委“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负责人将对我校报名学生的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同时,通过一定的方式和程序,寻访产生一批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择优推介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经公示后报送至团省委参与省级评选。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挖掘典型、树立榜样。各学院(课部)团委、研究生团工委要以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为契机,强化领导,整合资源,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推动开展基层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团委将根据各单位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评选出若干“优秀组织单位”,颁发奖状进行表彰。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各学院(课部)团委、研究生团工委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寻访活动的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在寻访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课部)团委、研究生团工委要及时将本单位寻访产生的基层“大学生自强之星”名单和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配图)发送至dsjxmt@163.com。校团委官方平台将设置专区,对各单位寻访结果进行公布和推介。

3.创新机制、打造品牌,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各基层团委、团工委要通过举办“自强事迹分享会”、自强之星在线访谈、自强事迹微电影微动漫、组织自强之星(候选人)开展志愿实践活动等各类形式挖掘活动附加价值,加强对大学生自强之星典型事迹的宣传,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宣传部。

联系人:黄  硕           联系电话:18907264777

联系人:邢艺璇           联系电话:13072779285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