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文件
中地大(汉)社团联字[2015]第16号
关于给予山铭志户外运动俱乐部学生社团注销处分的通知
各社团(协会)负责人并全体同学:
经核查,山铭志户外运动俱乐部于2015年暑假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外出活动,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手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章程(试行)》的相关规定,现给予山铭志户外运动俱乐部社团注销处分,注销即日起生效。
望各学生社团引以为戒,遵章守纪,规范社团各项活动的开展,共同做好社团工作。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