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月的鲜花”2017年五四评优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课部)团委、研究生团工委、机关团工委、后勤团工委、附属学校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五四是青年的节日。为进一步开展好“我的中国梦”和“四进四信”主题教育活动,浓厚追求卓越、青春向上的环境和氛围,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校团委决定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五月的鲜花”2017年五四评优活动,评选和表彰一批组织建设好、充满活力、学风优良的基层团组织和一批思想进步、工作积极、学习优秀、示范作用强的团员青年和共青团干部。为做好本次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及名额
(一)集体奖
1、团员先锋岗(队)(≤10个);
2、活力团支部标兵(10个);
3、活力团支部(66个,含活力团支部标兵);
4、标兵学生会(5个);
5、十大标兵社团(10个);
(二)个人奖
6、十大标兵学生,授予青年五四奖章(10名);
7、优秀共青团干部(≤500名);
8、优秀共青团员(≤500名);
9、百名好支书/好班长(≤100名);
(三)专项奖
10、“创青春”专项奖,包括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老师、优秀团队、优秀工作者四个奖项;
11、“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专项奖,包括社会观察优秀组织奖(5个)、社会观察优秀巡讲人(10人)两个奖项;
12、大学生志愿服务专项奖,包括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团队(10个)、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5个)、大学生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5人)、大学生志愿服务优秀个人(10人,授予“优秀共青团员”)四个奖项;
13、大学生文化素养培育专项奖,包括话剧《大地之光》排演突出贡献奖(20人)、“五月的鲜花”全国大中学生文艺汇演突出贡献奖(15人,含优秀指导老师3人)、社团精品项目优秀指导老师(10人)三个奖项。
二、评优程序和办法
(一)评优程序:校团委全面负责本次评优工作;各学院(课部)团委、各基层团工委、各学生组织负责本单位评优工作,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汇总、审核、公示并最终确定后,呈报学校党委发文。
(二)评选办法
1、团员先锋岗(队)评选,根据团中央关于在全团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精神,各学院(课部)团委、校级学生组织可推荐1-2个青年集体,参与校级团员先锋岗(队)创建评选(评选条件见附件二),可接受集体自主申报。
2、活力团支部标兵评选,由各学院(课部)团委从本单位推选的活力团支部中择优推荐1个团支部参与校级评选,校团委组织全校活力团支部标兵公开答辩,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未获评活力团支部标兵的团支部当选为活力团支部,占学院(课部)的分配名额。
3、活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百名好支书/好班长评选,由各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见附件一),组织申报与初评,并将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汇总审核(评选条件见附件二)。
4、十大标兵学生评选,以各学院(课部)团委、校级学生组织为单位,自行组织评选,每单位择优推荐不多于1名综合表现优秀且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作为“十大标兵学生”候选人,校团委组织评审确定,本次评选接受自主推荐(评选条件见附件二)。
5、标兵学生会、十大标兵社团评选分别由校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汇总。
6、“创青春”专项奖评选由校团委科技实践部具体负责,“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专项奖由校团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大学生志愿服务专项奖由校志愿者协会具体负责,大学生文化素养培育专项奖由大学生艺术教育基地、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汇总。
三、表彰与奖励
1、召开全校表彰大会,以学校名义对获评集体与个人进行表彰。
2、获评集体颁发奖金和奖牌,获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或奖金,并填写登记表归入档案。
3、团员先锋岗(队)由校团委统一授牌;校级活力团支部标兵奖励标准为500元/团支部,校级活力团支部奖励标准为300元/团支部,标兵学生会、十大标兵社团奖励标准为400元/集体。
4、十大标兵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百名好支书/好班长奖励标准为200元/人,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以精神奖励为主。
5、“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优秀组织奖、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奖励标准为300元/集体,“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优秀巡讲人、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个人奖励标准为200元/人。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课部)团委、团工委和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
2、评选工作应广泛征求、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使评比结果体现广大学生的共同意愿,真正达到褒奖先进、追求卓越的目的。
3、各学院(课部)团委、团工委和学生组织要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核定名额,保质保量做好评选各项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4、各学院(课部)团委、团工委和学生组织要加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事迹宣传力度,真正达到树立榜样、发挥示范的作用。
5、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各学院(课部)、各单位和学生组织评审时间为3月14日-4月7日(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7日17:00),学校汇总审核时间为4月8日-4月20日,表彰时间另行通知。请规范填写、按时提交各奖项申报表与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奖项申报表在校团委网站下载。申请个人奖项须提交纸质档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集体奖项除提交纸质档申请表外,附带事迹材料字数限定在1500-2000字以内,不提倡团支部花费高成本制作汇编材料。
联 系 人:姜明敏 贾宏飞
联系电话:67883514 18827398422
联系邮箱:cehua408@163.com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
附件一:2017年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2017年五四评优相关奖项评选标准
附件三:2017年五四评优汇总表(校团委网站下载)
附件四:团员先锋岗(队)申报表(校团委网站下载)
附件五:活力团支部(标兵)申报表(校团委网站下载)
附件六:十大标兵学生候选人登记表(校团委网站下载)
附件七: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校团委网站下载)
附件八: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校团委网站下载)
附件九:百名好支书/好班长申报表(校团委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