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团委、相关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开展好“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浓厚“青春中国梦,传递正能量”氛围,不断增强团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表彰优秀青年代表,树立先进青年典型,经学校同意,校团委决定举行纪念建团95周年暨2017年“新青年课堂”五四表彰大会,对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一、表彰时间
2017年6月8日(星期四)19:00
二、表彰地点
西区弘毅堂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书记作为负责人,负责所在学院现场组织。
2、请各学院根据附件1座位图中的位置和学生数量组织团员青年代表,于6月8日(周四)下午18:30前入场完毕。
3、请提醒学生代表和领奖同学注意衣着、仪态和精神面貌。
4、请协助邀请各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参加活动。
校团委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