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地质大学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树立和宣传我校青年教职工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自觉地把个人梦想融入到国家和社会进步的事业中,充分发挥先进青年在推动我校各项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经学校领导同意,决定开展第十三届“中国地质大学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表彰和宣传在学校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青年典型,激励广大青年教职工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建功成才、服务社会,促进更多的优秀青年教职工脱颖而出,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二、评选条件
1、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0年5月4日后出生),来校工作满三年的正式职工(含人事代理职工)。
2、符合《“中国地质大学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评选机构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章程》,成立评选组织委员会和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第十三届“中国地质大学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各项工作。
四、评选程序
此次评选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推荐阶段:以各二级党组织为单位,自行评选,择优向评选组织委员会推荐不多于1名青年教职工,作为第十三届“中国地质大学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
2、初评阶段:由评选委员会确定正式候选人20名。由组委会和各推荐单位通过校刊﹑电视、广播、网络、橱窗、海报等多渠道,全方位对正式候选人进行宣传﹑介绍。
3、终评阶段:由评选委员会在对正式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查、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最终评选出第十三届“中国地质大学十大杰出青年”,在全校公示一周后上报校党委审批,以学校名义进行表彰。
五、时间安排
3月22日前,各二级党组织将本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材料报送评选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3月28日前,由评选委员会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组委会和各推荐单位对正式候选人进行广泛的宣传﹑介绍。
4月15日前,由评选委员会评选出第十三届“中国地质大学十大杰出青年”,并向全校师生公示后报校党委审批。
5月,学校对当选的10位“中国地质大学十大杰出青年”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并且通过校刊﹑电视、广播、网络、橱窗、海报等进行宣传,同时以多种形式组织第十三届“十大杰出青年”在全校师生中进行广泛的交流。
六、实施要求
1、推荐候选人应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务必把本单位成绩最优异﹑贡献最突出﹑最能做青年表率的优秀青年代表人物推选出来。
2、各二级党组织的评选工作由同级团组织具体操作,暂无团的机构设置的应委派专人负责。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并且严格把关,所推选的候选人要经由党﹑政﹑工﹑团组织共同讨论通过。
七、材料报送
1、被推荐人需提交“中国地质大学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登记表1份(贴好照片)(见附件),其中事迹简介以人物通讯形式写,字数500—800字,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工作成绩与主要获奖等。
2、被推荐人需提交近期12cm×8cm生活照一张。
3、被推荐人相关资料纸质文档交送到组委会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到807074193@qq.com;
4、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姜明敏、霍少孟,联系电话:67883433,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1室。
附件1:第十三届“中国地质大学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登记表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章程(暂行)
第十三届“中国地质大学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组织委员会
(校团委代章)
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