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出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直属学生组织、各主题社会实践团: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走出校门,向人民群众学习,了解国情、民情,在实践中成长成才的一种良好形式,也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为确保我校2018年主题社会实践团(含校级重点团队和院级重点团队)实践活动顺利进行,确保参与活动的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就有关安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告知:主题社会实践团在开展社会实践前,所有参加活动的学生必须事前告知并征得家长同意方可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由团队负责人电话联系告知本团队所有成员家长,做好电话记录,上交至学院团委,7月3日前交校团委201备案(记录表见附件1)。
2、保险:学校为所有立项在册的主题社会实践团同学和带队老师购买人身意外险,未购买意外险的学生不允许私自参与主题社会实践团活动。请各学院按照立项名单,统计好相关信息,于7月1日将统计表格上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01(统计表格见附件2),电子表格同时报送。
3、带队:根据今年主题社会实践团活动的要求,各主题实践团必须要有学校在职老师带队出行,没有指导老师带队不得出行。指导老师有把握实践全程,有提醒、告知学生团队各项安全事项的义务。如指导老师因故不能带队参加,各实践团需重新沟通联系指导老师带队,并报学院团委批准,学院团委报校团委备案。
4、报备:学校要求,所有主题社会实践团必须履行“每日安全报备”制度,各主题实践团必须安排专人每日短信或微信汇报团队安全事宜。暑假期间,学院需安排值班学生负责团队“每日安全报备”对接工作。学院团队(含校级、院级)报备至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团队报备至校团委办公室,学校各职能部门团队报备至负责老师。
5、出行:主题实践团需提前与实践地做好联络对接工作。团队外出期间,优先选择火车出行,汽车出行选择正规客运公司,禁止租车、乘用黑车,严禁任何形式的游泳。其他出行安全注意事项参见《暑期社会实践指导手册》(指导手册见附件3)。
安全问题无小事。请各学院(课部)、各直属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和各主题实践团负责人高度重视,加大引导,将安全出行的意识深入到每个参与活动学生的心中,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万无一失,使每一位学生平安出行、平安归来,在实践历练中茁壮成长。
特此通知!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