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培养单位、校级研究生组织并全体研究生: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浓厚爱国进步、追求卓越、青春向上的环境和氛围,校团委决定在开展“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9年3月-4月
二、奖项设置
“优秀研究生标兵”10名,同时授予青年五四奖章
三、评选对象与标准
“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应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侧重于政治立场坚定,学术水平卓越,综合素质优良。分学术科研类、创新创业类、综合发展类三个类别,根据各单位推荐类别人数比核定各类别最终指标,主要标准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纪处分记录。
3. 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和培养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学风严谨,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位课程成绩优良,选修课课程成绩合格。
5.担任学生干部者,工作应满半年以上。
6.涉及学术成果的,署名第一单位应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二)业绩条件:
1.学术科研类。
博士生:理工科类应在T3及以上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应在T4及以上期刊上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或以第一作者批准著作权登记2项。
硕士生:理工科类应在T4及以上期刊上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应在T5及以上期刊上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T4 及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获得国家重大科研成果立项的具备同等优先权。
2. 创新创业类。
作为前两名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或批准著作权登记;或在学校认定的国家级研究生创新实践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在研究生创新实践竞赛中获得赛区(不含本校)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已开始创业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截至通知发布时间所持股份≥30%,项目实际运营时间在6个月以上);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商业模式有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
参加“挑战杯”、“互联网+”大赛获得省级金奖及以上的团队负责人具备同等优先权。
3.综合发展类。
担任校、院研究生会副主席及以上干部,热心服务同学,工作业绩突出者;热心公益,志愿奉献,前往孔子学院担任教师志愿者、在边远贫困地区长期支教者;参加国际组织实习任职者;投身边防的退伍大学生以及在孝老爱亲、见义勇为等方面具有突出事迹者。
受到省级及以上单位表彰或国家主流媒体正面报道者具备同等优先权。
四、评选办法
校团委全面负责本次评优工作,通过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推选出“十大标兵学生”候选人。校团委通过网上展示、答辩评审最终评选出2018年度“十大标兵学生”。
单位推荐: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培养单位,校级研究生组织可推荐不多于1名综合表现优秀且某一领域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作为“十大标兵学生”候选人。
个人自荐:本次评选接受学生自荐,自荐人需符合评选标准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培养单位、校级研究生组织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加强工作领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单位内遴选推荐工作,加大优秀个人事迹宣传力度,真正达到树立榜样、发挥示范带动的作用。
2、请各推荐单位、自荐人于3月24日前将《“优秀研究生标兵”学生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2)与《“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3)Word版(单位推荐需同时提供签字盖章PDF扫描件)、2000字以内个人事迹、300字以内个人简介(将作为网络宣传用)、1张个人登记照(红底或者蓝底均可)、3-5张个人学习生活工作照发至指定邮箱。纸质档一式两份,同时提供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于3月24日下午5点半前交至校研究生会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103室)。
联 系 人:霍少孟 时梦临
联系电话:67883433 15942756198
联系邮箱:cugyjsh@163.com
附件1:“优秀研究生标兵”答辩评审细则
附件2:“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登记表
附件3:“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汇总表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