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管青年原则,全面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经报学校党委同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青联发〔2023〕15号)并结合学校共青团工作实际,校团委拟面向全校公开选拔校团委挂职部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
二、岗位和职数
校团委实践部挂职部长1名,任期一年。
三、选聘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辅导员或专业青年教师,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有共青团工作经历或读书期间有主要学生骨干经历者优先。
挂职部长不占用学校干部编制和团干部职数,不对应行政级别。任期一般为1年,表现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可适当延长任期。
四、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综合素质全面。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
3.工作作风扎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踏实奉献精神,在青年教工和学生当中具有较高认可度和影响力。
五、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符合团章规定。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5.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六、岗位职责
1.定期参加校团委工作会议,参与讨论重大工作事项,收集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协助组织“挑战杯”“创青春”等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做好项目培育、赛事服务、资源对接等工作。
3.协助策划、组织寒暑假“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品牌活动,推进新时代高校“守护长江 培根铸魂”育人共同体建设,开展“长江大保护”品牌实践活动。
4.协助指导相关学生组织开展工作,推动团学工作高质量发展。
七、选拔方式与程序
1.报名推荐。申请人填写《校团委挂职部长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二级党组织审核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3月20日17: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南望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1),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ddxtwzzxcb@126.com。
2.资格审查。校团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向相关部门征询申报人员的纪律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道德表现等,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
3.面试考核。考核组对申报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申报人员就本人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岗位认识和工作设想进行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
4.确定建议人选。考核组提出拟聘建议人选,并对拟聘建议人选开展考察。
5.公示和任职。考察完毕后并研究审定拟聘人选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任用。
八、日常管理
1.挂职部长的工作期限为2026年3月至2027年3月。
2.挂职部长在挂职期间由派出单位和校团委共同管理。
3.挂职部长不占校团委编制,原职级待遇不变,不转行政关系和组织关系。挂职部长可兼顾原单位的工作或学习,原有单位应酌情安排挂职人员工作量。
4.校团委对挂职人员实行任期考核制度,考核合格者,发予任职证书,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青年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内容。
九、有关待遇
挂职部长挂职期间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挂职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校团委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工作补贴,考核合格者颁发挂职证书。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文婷
联系电话:027-67883317
联系邮箱:ddxtwzzxcb@126.com